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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向社会考生开展自学考试网络助学主考学校名单
修改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859次    来源:本站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学校可向社会考生开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网络助学):

学校名称
网络助学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联系部门
行政管理
专科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英语
专科
英语
本科
行政管理
本科
网络工程
本科
法学
本科
广告学
本科
机械电子工程
本科
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网络工程
本科
土木工程
本科
会计
专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科
金融学
本科
会计学
本科
税收学
本科
投资学
本科
工商管理
本科
国际贸易实务
专科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旅游管理
专科
文秘
专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旅游管理
本科
秘书学
本科
汉语言文学
本科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