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
修改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1148次 来源:本站
各位自考学生: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考期为2023年4月的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2023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838201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